門面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8 16: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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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將 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權利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一。租賃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計 年。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及時返還房屋,恢復原貌。二。租金和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付清,年租金 元(大寫 :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三。乙方在租賃門面房時應遵守以下條款:1。 在租賃門面房期間所涉及稅費有乙方承擔。2。裝修和使用門面房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損壞房內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負責修復和回復原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3。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在門面房從事違法違規活動。4。乙方在租賃門面房期間發生的一切損失和意外,后果自負。5。乙方在租賃門面房期間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重簽合同才有效,由于轉讓產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和第三方自負。6。合同期滿,乙方續租,同等條件優先使用。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