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8 15: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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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設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設備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2、機械設備名稱、型號、數量: 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 XX年00月00日——XX年00月0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 見租憑設備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設備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 乙 方負責提供設備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作業,并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設備租憑期間,設備操作者的食宿由 甲 方負責。
(3)設備租憑期間,設備的燃油費、耗電費由 甲 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設備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設備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設備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設備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復雜: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設備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簽認后,可免簽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簽訂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