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勞務合同(一)
添加時間:2017-11-28 09: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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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雇用合同由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周共____小時。
d.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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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美元。
(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餐,每月收費__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雇主:____________
雇員: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