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添加時間:2018-08-24 15: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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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2018版)》、《關于完善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通過調整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層網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同時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確保政策落地。
記者了解到,甘肅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主要有四項內容調整:
提高基本醫保保障水平
在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和累計醫保基金結余不超過當年籌資總額25%的前提下,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對所有城鄉居民參保患者適度提高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2018年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新增的20元中,10元由省級統籌,用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標準;10元用于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合規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不到85%的部分進行補償,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際補償比達到85%。
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
從2018年6月1日起,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至2000元;對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報銷72%-90%(各區間報銷比例比城鄉居民提高10-12個百分點),其中:補償基數0—1萬元(含1萬元)報銷72%;1—2萬元(含2萬元)報銷77%;2—5萬元(含5萬元)報銷82%;5—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87%;10萬元以上報銷90%。
實施醫療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自負合規費用年累計超過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門通過醫療救助全部解決。
落實“先看病后付費”和“一站式”即時結報服務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均不設起付線。農村貧困人口在省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實行“先看病后付費”,城鄉居民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窗口實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一站式”結報服務,患者出院只交個人自負費用。(來源:中國甘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