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外包不是人力資源意義和外包意義的簡單組合。
指利用組織外部資源,更經濟、更有效地解決組織內部人力資源活動所涉及的工作。
人力資源外包的概念分為三個模塊:
人力資源外包、人事外包、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外包。
為了有效區分大概念的人力資源外包和小概念的人力資源(及人)外包,行業將小概念的人力資源(及人)外包稱為人力資源派遣。
準確地說,人力資源外包包括人力資源派遣、人事外包和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外包。
一、確定人事外包的內容。
企業在做出人事外包決策時,首先要考慮外包的內容。
中國沒有相應的、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獵頭”等外包咨詢行業的運作。因此,在企業準備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之前,必須明確定義的功能是否真的適合外包。
對于人力資源管理,可以考慮外包員工招聘、培訓與發展、薪酬、福利、勞動關系、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等工作分析與崗位描述。
例如,企業對員工的各種在職培訓一般無法完成企業本身。另一個例子是國家法定福利制度,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事務性工作可以完全外包。
二、應用人力資源派遣。
人力資源派遣是指派遣機構根據用人單位(行業為區分傳統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而制造的特殊術語)的用人需求。
根據派遣的性質,人力資源派遣可分為以下五類。
1、全程派遣:派遣機構負責員工招聘、入職手續、日常服務、離職手續的全部工作。
2、轉移派遣:派遣單位負責員工招聘,派遣機構只提供辦理入境手續和日常服務。
3、減員派遣:員工原勞動關系在派遣單位。經派遣單位和派遣機構協商,先解除員工與派遣單位的勞動關系,再由員工與派遣機構重新建立新的勞動關系,員工仍在派遣單位工作。
4、試用派遣:為了規避勞動法相關試用期的規定,派遣單位延長觀察人才的時間,從而更準確地選擇人才。
5、項目派遣:派遣單位為臨時項目聘請各類人才,項目完成后解散工作人員。
目前,相關機構主要采用兩種人力資源派遣服務方式。
第一種:在派遣員工人數較少的情況下,員工通常會到派遣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或者派遣機構派人上門辦理相關手續。
派遣機構工人數較多的情況下,派遣機構派專人提供駐地服務。
人力資源派遣主要集中在以下行業:
加工制造(電子、食品、印刷)、電信通信(電信、移動)、金融服務(銀行、保險、證券)、能源行業(石化、電力)、營銷(手機、電器、房地產、快速消費品)、機關事業單位協助崗位、部分外資跨國企業前臺行政文員。
三、使用人事外包。
人事外包活動涉及的工作主要包括:辦理員工入職手續、提供員工日常服務、辦理員工離職手續。
入職手續為:勞動關系審查、入職信息收集、員工背景調查、法定社會保障、人事檔案托管、入職體檢組織、違法違紀審查等。
日常服務提供:社會保險管理、員工工資支付、員工個人所得稅扣繳、員工戶口調動、員工卡辦理、員工年度體檢、政策法規咨詢等。
離職手續為: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轉出人事檔案等。還有兩種人事外包服務方式。當人數較少時,服務提供商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服務對象溝通,必要時約定時間提供上門服務;當人數達到一定數量或事務較多時,服務提供商通常會派專人定期或長期現場服務。這樣,買方將在企業內部為服務提供一定的辦公空間和用品。
四、應用人力資源管理外包。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管理、培訓管理、績效管理、工作分析與設計、人力資源規劃、員工關系管理、員工職業規劃等。
并非所有的工作都能外包到這些管理活動中。
企業管理中涉及企業文化和戰略的工作或具有企業個性的工作仍由企業內部完成。
通常,人們會在招聘、培訓、績效和薪酬福利模塊中尋求一些工作外包。
在招聘管理中,許多招聘網站、獵頭機構和評估公司都是該模塊的外包服務提供商。
在培訓管理方面,社會主要提供培訓課程、培訓需求調查、培訓計劃和培訓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