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南充住房公積金?
添加時間:2022-07-22 15: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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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況可以提取南充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2、購買二手住房;
3、建造住房;
4、翻建或大修住房(包括安裝電梯,但不含裝修);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6、因無房而租房。
二、非住房消費提取
1、退休;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出境定居;
4、死亡或宣告死亡;
5、患重大疾病;
6、遭遇重大災難事故。
特別提醒:從2020年2月1日起,對南充市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作適度調整:
一、支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市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可以申請提取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因增設電梯而自行負擔的費用;
二、限制同一套住房頻繁交易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同主體先后購買同一套二手房,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前12個月內因該房屋辦理過購房提取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滿6個月后、1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停止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非直系親屬(非配偶、非父母、非子女關系)共同購買同一產權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