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臨市住公管委〔2020〕1號)相關規定,現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一、參照臨汾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臨汾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616元/人,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9848元,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4763.52元,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81.76元。
二、參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1630元/月,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1630元,月繳存額下限調整為163元,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額下限均為81.5元。
三、參照臨汾市城鎮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909元/人,將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3909元,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938.16元;下限調整為1630元,月繳存額下限調整為39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