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穩住住建行業經濟運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建辦〔2022〕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減輕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資金壓力,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穩定住房消費,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經研究決定,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貸款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0%;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
二、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其他貸款申請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另加10萬元。
三、提高租房提取額度。職工家庭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額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本次政策調整自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貸款首付比例政策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