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教育和監護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9 13: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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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學生在校內、校外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呼吁全體家長與學校共同承擔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護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本協議書,要求家長嚴格履行以下職責: 一、安全條例
1.對子女的教育不能采取打罵等簡單粗暴的態度,要耐心細致地教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防止子女自殘或自殺行為的發生。
2.在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能讓子女到江、河、湖、池塘、水庫等去釣魚、摸蝦、玩水或游泳。
3.平時要重視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讓子女在鐵路上行走或坐臥休息;子女不滿12歲的,不能讓孩子騎自行車上學。
4.通過鐵路口時,注意一停、二看、三通過;不準用物擊打火車。
5.勞動課時,嚴禁用勞動工具打逗、追逐;不準在校內追逐打鬧。
6.不準打架斗毆,校內、校外不準攜帶非法刀具、兇器。
7.教育子女遇事要冷靜,以理服人,以和為貴,不能和別人打架斗毆。
8.告誡子女平時不要靠近或逗玩危險的動物(如馬、牛、狗、黃蜂、蛇等)。
9.教育子女一個人單獨在家時,不要隨便觸摸危險的電器或開關。
10.教育子女不要玩危險的游戲,不能爬樹或攀爬危險物。
11.不能讓子女攜帶火柴或打火機到野外玩耍,禁止子女在野外用火。
12.告誡子女不要吃不衛生的食物,自覺防止食物中毒。
13.教育子女不要隨便聽信陌生人的話,不要隨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14.嚴禁子女進入電子游戲廳、網吧、錄像廳,引導子女閱讀健康的書籍讀物,不看淫穢的書刊和不健康的影視。 二、自衛、自救的方法
1.當你遇到恐嚇、勒索、綁架、拐騙或其他侵犯到你人身權利時,要及時撥打“110”或向有關部門請求幫助。
2.防止食物和煤氣中毒。不要吃過期、變質或腐爛的食物;不到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小食品店、攤點買東西吃。使用燃氣熱水器,室內要有排氣設備,聞到煤氣味時,要立即開窗通通風透氣,并關閉
3.地震時,如在室內,可迅速抱頭、閉眼睛躲在桌子下;如在室外,要保護頭部,迅速遠離建筑物,在空曠地則原地蹲下不動。
4.有人觸電,不要去碰觸電者,應邊想辦法使其脫離電源,邊呼救;遇到火災,要迅速有序地從消防安全通道撤離火災區,并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5.不要與傳染病患者接觸,如患了傳染病,應主動不到人群 以上內容,望各位家長嚴格履行,不能因為平時工作忙而忽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護。在校外時間,家長是子女的第一監護人,對子女的人身安全負總責。若子女在校外時間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擔責任。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家長和班主任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